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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25-05-29
最近在鄂州市,有个事儿可是让不少朋友都心动了——那就是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你知道吗?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关乎我们每个人住房梦想的实现。今天,就让我带你来好好了解一下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方方面面,让你对它有个全面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它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在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可是越来越方便了,不信?那就跟我一起看看吧!
1. 支付首付款: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保障性住房),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哦!
2. 加装电梯:如果你家小区要加装电梯,而且你还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要你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大于贷款月还款额,就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100元)用于加装电梯。
3. 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可以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
4. 代际互助:缴存人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父母或子女购买首套和第二套商品住房。
1. 优化认定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住房套数以其所购住房所在区(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经开区、临空经济区)拥有的住房套数认定。
2. 先提再贷:2025年1月1日后,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首套和第二套商品住房(含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还可以使用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3. 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首套首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额度65万);非首套最高额度为5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额度60万)。经鄂州市委人才办公室认定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经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认证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不超过规定的最高额度)。
4. 贷款利率认定: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775%和3.325%。
你知道吗?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已经突破了100亿元大关!这背后,是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政策惠民、服务便民的成果。他们通过放宽缴存职工贷款申请门槛,阶段性上浮贷款额度20%,以多孩、人才家庭以及新市民、新青年和灵活就业人员群体来扩大贷款的受益面和覆盖面,积极搭建商品房“带押转贷”和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模式,减少借款人还贷利息支出和垫资费用,着力于解决更多购房群体的资金需求难题。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7日印发。这份办法详细规定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条件、程序、担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旨在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这些变化你关注了吗?
1. 阶段性上浮贷款额度: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0月31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鄂州新购普通自住住房的(因业务调动除外),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现行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过鄂州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2. 放开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在湖北省和《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约定的长江中游地区缴存职工,在鄂州市新购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审查借款人是否具有鄂州户籍。
3. 支持团购商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给予优惠购房,支持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集中购买商品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
4. 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银行金融机构在贷款购房时,将多子女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